序號 | 項目 | 申請對象 | 提交材料 | 辦結時限 | 費用 | 批準收費文號 |
1 | 自學考試檔案復制 | 取得廣西自學考試畢業(yè)證的考生 | 1.申請表1份 2.考生身份證復印件1份 3.畢業(yè)證書復印件1份 | 10個工作日
| 每份30元,如需郵寄,郵費到付。 | 《關于自治區(qū)招生考試服務中心代辦考試成績證明和學歷證明服務費收費標準的復函》(桂價費〔2005〕82號) (備注:自治區(qū)招生考試服務中心已于2022年5月更名為自治區(qū)教育考試命題與評價中心)
|
2 | 自學考試成績復核 | 參加當次自學考試的考生,自公布成績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 1.申請表1份 2.考生身份證復印件1份 3.辦理自學考試成績證明還需提供:國外學校錄取通知書或者招生簡章1份
| |||
3 | 自學考試成績證明 | 僅限于出國留學需要的廣西自學考試考生 |
辦證時間: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辦證或郵寄地址:南寧市青秀區(qū)柳園路6號廣西招生考試院辦公樓一樓106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0771-5390950、5337455
收件人:教育考試命題與評價中心
郵編:530021
申請流程
一、自學考試檔案復制:
申請人遞交材料——接收材料——收費——復印檔案——蓋“此件為原件復印件”章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招生考試院”章——通知考生領取或郵寄。
二、自學考試成績復核:
申請人遞交材料——接收材料——收費——復核成績——通知考生領取或郵寄結果(如成績有誤則將費用退回考生)
三、自學考試成績證明:
申請人遞交材料——接收材料——收費——打印成績證明(蓋“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招生考試院”章)——通知考生領取或郵寄。